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智能调度中心改造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3)820号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智能调度中心改造;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位于沧州市建业大厦裙房一、二层为公交智能调度中心,首层改造面积427.1平方米,二层改造面积512.675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墙体、吊顶、地面面层拆除、地面铺装、吊顶及墙体装修、砌筑部分室内墙体、增加房间门等;
2.1.3 建设地点:沧州市建业大厦;
2.1.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日;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09:30:00至2024-08-05 09:30:00(北京时间,下同),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08-20 09:30:00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乐投(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官网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张先生 电话: 0317- 8698885;招标代理: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穆文玉 联系电话:1823288696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企业改革科
电话:0317-207937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
档位 | 概算价范围(m) | 收费金额(元) |
一 | m<50万(m≠0) | 300 |
二 | 50万≤m<100万 | 500 |
三 | 100万≤m<500万 | 800 |
四 | 500万≤m<1000万 | 900 |
五 | 1000万≤m<2000万 | 1000 |
特殊情况 |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
11. 联系方式